昨日,記者獲悉,民政部近日下發(fā)通知,規(guī)定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,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(無)婚姻登記記錄證明。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,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停止向個人開具(無)婚姻登記證明。
民政部近日下發(fā)的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(無)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》(民函[2015]266號)規(guī)定,自該通知發(fā)布之日起,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(哈薩克斯坦、芬蘭、奧地利、荷蘭、德國、阿根廷、烏拉圭、墨西哥和波蘭)的公證事項外,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(無)婚姻登記記錄證明。
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為了證明個人已經在民政部門登記過結婚,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則是證明個人未辦理過結婚登記,即通稱的“單身證明”。
調查報道全國多地網友質疑“帶國徽的結婚證不管用”,吐槽有結婚證還要辦證明一事。據當時報道,北京市各級婚姻登記部門在2014年一年共辦理了逾8萬份此類證明。
根據江蘇2011年的調查江蘇省及一些市民政部門獲悉,一方面老百姓出證明的需求不斷擴大,一方面各地為滿足老百姓的不同需求出現了五花八門的“證明”。民政部打算統(tǒng)一規(guī)范“證明”的格式,今后“單身證明”將不再隨便開。據悉,有關《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工作規(guī)范》正在征求意見在今年具體落實。
近幾年來,由于買房、辦理房貸、房產過戶、拆遷安置、申請出國、遺產公證等原因,越來越多的當事人被要求到民政部門開具《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》。而一些要求出具證明的部門,則把這份《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》當做“單身證明”,給當事人辦理房屋出售、遺產公證等相關手續(xù)。據悉,有些地方甚至已鬧出了很多法律糾紛。蘭卓不銹鋼網的員工也遭遇過類似的問題,少開一些證明真的是一項惠民的政策。民政部門規(guī)范此類婚姻登記記錄證明,是為了減輕老百姓的辦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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